焦点观察:王洪章:科技不改变金融信用本质,企业级建模是金融科技建设重要出发点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杨希 北京报道
近日,由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政府、青岛金家岭金融聚集区管委会支持,东北财经大学主办的“2023青岛·数字金融发展论坛”在青岛举办。
本届论坛主题为“金融引领、数字赋能、绿色发展”,东北财经大学东北亚经济研究院首任院长、中国建设银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王洪章出席论坛,并以“数字化与银行业转型”为题发表主题演讲。
(资料图片)
王洪章表示,金融科技在现代金融建设中具有重要基础性作用,承担着金融深化改革发展,提升服务和管理水平的重任。不过,金融科技改变的仅仅是金融业态,并没有改变金融信用本质。
王洪章指出,金融科技给善于运用科技手段加快经营转型的金融企业带来了机会。王洪章建议,在金融科技建设中,企业要有战略考虑,与此同时,在规划技术路径时,要考虑从企业级建模着手,形成自身的科技路径和技术优势,防止零打碎敲走弯路。
金融科技仅改变金融业态
在演讲中,王洪章首先对中国网络银行业的诞生进行了回顾。王洪章认为,中国网络银行业的诞生始于2008年左右,在宽松监管规则、鼓励创新的政策指导下,一些支付、网络业务等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传统金融相结合,新金融业务纷纷出现,并快速发展,开启了新金融时代。这种新金融时代的主要标志是:大规模生产、分享和应用数据。
中国银行业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后,于不太长的时间内,开始加快系统建设,利用大数据挖掘,对自助客服、个人信用自动化评估,零售和中小微快贷,预防欺诈,风险数控等数字技术,实现智慧银行管理。随后几年,通过采用生物特征识别技术,实现了声纹登录,指纹支付,刷脸取款,利用人工智能赋能,智能投顾和智能理财,使数字技术在银行业的应用愈加普遍和深入。
“在传统金融未覆盖或覆盖不足的领域,利用网络金融技术和数字化服务能力把过去的不可能变成如今的可能,为中小微企业、普惠群体、个人客户、‘三农’客户提供无差别服务。以大数据、云计算、加上人工智能技术为基础,新金融业态已经不再是一个物理网点的服务,而是一种行为,一种全新的金融业态。”王洪章表示。
王洪章进一步指出,在享受现代金融服务的同时,也应当看到科技发展带来的挑战:
首先,科技对金融的深入渗透,并没有改变金融信用本质,金融服务是以信用为基础,科技仅是提升了金融运行效率,拓展了金融服务空间,但它仍需依据于银行与客户的信用程度。
其次,科技仅解决了依据数据库中历史数据所进行的分析结果提出的预测结论,无法对客户实时的信息以及行为进行适时把握。所以,无论如何,人与人之间的互动仍然是不可替代的,只有对人的行为和信息技术综合利用,才能达到最好的金融业态,取得最好的运用效果。传统的金融中介职能不能完全消失,十年前的P2P、网贷、校园贷等金融科技模式的滥用,教训应该吸取。
再次,金融科技的风险控制技术并非都是管用的。各类投资机构和贷款机构的风险管理方法千差万别,同样的机构,其风险控制技术也会是不一样的。
特别是科技系统采用,尚未列入监管必须审查事项,所以,现在对尚存在漏洞的风险控制以绝对地信任和过度地容错是有问题的。
“除了刚才讲的问题之外,最根本的问题是,风险管理分析技术通常是基于历史基准、历史时间序列和定量化的统计,所用参数均是过去的信息资料,加上对未来主观的判断,那么若超出参数之外以及主观判断能力不及,就无法有效捕捉风险。所以,信息全面性、对客户个人的行为、资产、帐款、运营现状、合同执行进行实地了解,是风险控制的重要环节。”王洪章说道。
企业级建模是金融科技建设重要出发点
王洪章认为,在残酷的市场竞争中,现代化金融企业建设中面临最大的挑战是金融科技,谁拥有完善的科技,谁就占领了金融转型发展的制高点。这同时也给善于运用科技手段加快经营转型的金融企业带来了机会。
“大家对金融科技不可谓不重视,但是在一些金融机构,包括大型金融机构,对金融科技的认知有一个过程,在系统规划、技术研发、添置计算机、网络建设、采购数据库系统和先进设备后,公司并没有获得预期改善和收益。
究其原因是,缺乏对机构的内部组织体系、架构层级、子公司、业务条线、客户规模特点、产品线、币种深入分析和了解,对现代金融机构的改革转型发展,缺乏战略规划,影响到对系统的构建缺乏系统安排,在市场竞争中,信息系统难以适应客户服务和管理要求。”王洪章表示。
王洪章认为,在金融科技建设中,除了对上述要有战略考虑外,在规划技术路径中,要考虑从企业级建模着手,形成自身的科技路径和技术优势,防止零打碎敲走弯路。从长远意义上讲,企业级建模是金融业科技战略的必由之路,是实现科学管理和技术领先的优先模式。
在科技规划和开发中,大中小银行是有区别的。王洪章介绍,按经验数据,一般大型商业银行有近百个业务主题能力、近千个集团共享业务活动、近10万项数据规范。需要从统一名词开始,重新业务定义,然后产品链、业务价值链、业务组件、营业活动,运营任务和操作流程等多层次全角度解耦及标准化,打破过去的“部门级”,“分支行级”和“条线级”的技术布局。
“商业银行金融科技的建设中,有许多值得回顾和总结的一些经验教训。金融科技建设是一条充满荆棘的路,一是需要战略高度,从机构长远发展的规划上进行谋划,短时间打造成科技或数字化银行是不可能的。二是防止前功尽弃,损失资源。三是要有充足的人力、财力和技术资源,缺一不可。四是金融科技是个过程,只有始点,没有终点,需要与业务发展规划相衔接,保持持续开发能力,为转型发展留出空间。”王洪章表示。
王洪章进一步指出,中小型金融机构的金融科技战略要量力而行,受牌照、客户、地域、产品、功能和资源的限制,不宜贪大求全,适时选择企业级建模,循序渐进,首先按照缺什么,补什么,逐步建全。
数字化转型的关键是转型
近年来数字化转型已经成为金融行业的“主旋律”。王洪章谈到,近几年一些金融机构的管理者,苦于金融科技知识的缺乏,对商业银行金融科技实现路径感到困惑。
他认为,数字化转型的关键是转型,即在数字化转型中,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在多大程度上改变了业务模式、组织架构、营销体系、运营流程和管理机制,检验的标准是,成本是否降低,价值是否提升,公司管理是否更加便捷,有效率。
“用简单的话语是,用数字化技术对公司从业务到管理,从运营到柜台进行全方位改造,数字化无法维系旧有的体制、机制和管理,也不宜简单的用数字化仅解决营销获客的低层次服务,那可能是对数字化的巨大浪费。”王洪章表示。
王洪章指出,数字化转型是对公司的运营、管理、财务、资产、前、中、后台等全角度数据进行深入分析,根据数字化能力对公司的运营管理机制、业务模式进行以价值创造为重点的数字化重构。
在演讲的最后,王洪章指出,应关注与数字经济特征相匹配的新型风险。
于金融机构而言,金融科技能够帮助银行实现数字化转型,但对金融科技不能路径依赖,特别涉及到支付、交易、信贷方面,这方面的教训过于深刻,只有关注风险才能防止高亏损。
于监管机构而言,应将金融科技监管置于金融科技创新自身特点的前提下,进行考量与设计,监管者能够清楚看到数字化转型的未来,并警惕哪些风险,并在预先防范和不阻碍创新之间找到平衡点。监管规划需要与金融科技在不同发展阶段所呈现的不同风险特征相适应,并及时进行动态调整。监管者需要更深层次的专业化,拥有一套技能用来监管业务广泛,混业经营和数字化转型的金融风险,并在风险变成灾难之前就发现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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